7月18日,微信官方公众号“微信广告助手”发布了一则推文,宣布了视频号原生广告的上线,而这一举措也开启了微信流媒体的全新广告场景,为品牌传播带来新机遇。该功能目前尚处于内测阶段,至少有宝马、阿玛尼和金典3个品牌完成了投放。
原生广告在近年来一直受到商业领域的关注,它通常指内容风格与页面一致、设计形式镶嵌在页面之中,同时符合用户使用原页面的习惯的广告。原生广告主要具备两个特征:相关性和隐蔽性。所谓相关性,指的是广告在内容上要和用户相关,在形式上要与媒体环境相匹配;所谓隐蔽性,指的是广告视觉表现与展现场景高度协调不突兀。
微信朋友圈投放原生广告已然成为过去一段时间里广告投放的一种潮流,而此次微信视频号上线原生广告,又能为微信平台、品牌带来怎样的机遇?其在未来又会有怎样的发展呢?
1. 社交互动高效裂变,品牌内容破圈再扩散
用户在视频号观看原生广告的过程中,如果被品牌内容打动,就可以十分便捷地将视频一键转发至朋友圈或微信会话中,点击红心“推荐”后视频还将出现在“朋友”流中,被用户列表中的更多好友看到。原生信息流广告顺畅地流转在微信生态中,这就使信息流广告更好地进行产品呈现与用户沟通成为可能。通过这样丰富的用户社交表态形式,品牌内容能辐射到更多同类人群,打通公域、私域流量,实现公私域联动,从而帮助品牌收获溢出曝光,助力品牌出圈再扩散。
2. 浏览下单无缝跳转,品牌种草转化一条龙
此次视频号上线原生信息流广告,也更好地打通了微信生态,从广告页面可以方便地跳转至品牌小程序,实现品牌种草转化。从目前的视频号原生广告投放示例来看,在视频左下角都存在一个跳转按钮,用户点击“了解”或“购买”,就可以跳转至品牌页面。
在观看视频号的过程中,若用户被品牌内容吸引停留,则可以点击视频上的广告组件卡片,从而唤起品牌小程序、原生推荐页或H5。而在半屏形式落地页中不中断视频播放,实现了用户边看边买的需求,为用户打造从种草到购买的一站式服务,帮助品牌达成品牌销售、线索收集、活动推广等转化目标。
3. 连接微信生态触点,品牌全域经营提效
私域流量是相对于公域流量所提出的一个概念,指的是企业能够自主运营、反复利用、无需付费又能随时直接接触的流量资源。相对于公域流量,私域流量资源留存度较高、粉丝黏性更强,而运营成本也相对更低。在流量红利即将到顶的当下,挖掘老用户更多价值成为了所有品牌的共识,私域流量的概念也因此开始流行起来。
在视频号原生广告上线之后,依托视频号打通微信生态多触点的功能,视频号原生广告除了可跳转品牌小程序,还能够为品牌视频号加粉引流,或通过原生推广页引导用户添加企业微信,帮助品牌积淀私域资产,助力品牌的长效经营。
原生广告虽然在品牌破圈转化方面发挥巨大作用,但其本身并不是完全有利无害的,原生广告的隐蔽性、个性化推荐也可能带来一些隐患。
1. 隐蔽传播形式,误导消费决策
原生广告的投放位置、表现形式都具有一定的隐蔽性,这种隐性传播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用户的知情权与选择权,降低了用户接收广告信息的警惕性,增加了广告误导的可能性。一部分原生广告在传播过程中刻意模糊其广告身份,缺少有效的广告提示,以非广告外衣遮掩广告实质,通过诉诸用户的无意识,消解用户对广告的戒备心与过滤性接受。
信息来源的不同将直接影响用户的决策,原生广告的非广告性表现形式增加了用户辨别广告信息中的非理性成分的难度,不利于用户作出正确的消费决策。也正因此,若原生广告未经严格审查,传播了虚假的广告信息,则可能给用户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
2. 新闻传播形态,消解媒体功能
一部分原生广告以新闻的形态进行传播,将广告信息隐藏在新闻作品中,将商业信源与公共信源的界线模糊化。而原生广告隐藏于新闻当中的现象,本身存在着直接或间接的利益交换,在这种情况下,媒体难以保持客观中立的立场,而或多或少地为广告主考虑,将会导致新闻媒体失去新闻的客观性与媒体公信力。
若这种现象不加控制,更多广告以新闻的形态大量出现,新闻媒介的社会功能也必然会受到冲击反噬。新闻媒体本身所具有的舆论导向、社会整合等社会功能难以有效发挥,市场的公平原则也会受到冲击,长此以往甚至会扰乱社会秩序,破坏和谐稳定的大局。
3. 定向个性推荐,暗藏隐私隐患
借助于大数据等技术,原生广告可以实现个性化、精准化的定向投放,这使其区别于传统的粗放性广告投放理念。个性化原生广告能够帮助品牌在海量的受众中找到目标消费者,提升品牌投放效果,也因此获得品牌方的青睐。
但原生广告要实现对用户精准画像,锁定消费者的效果,必须要依赖与丰富及时的用户数据,但这些海量数据的获取来源是否正规,用户数据能否得到有效保护并不能得到保障,消费者的隐私问题也成为原生广告个性化推荐带来的隐患。
原生广告帮助品牌获得极具潜力的营销增量价值,为用户提供沉浸式的观看体验,帮助品牌更好地进行产品呈现和理念表达。但其本身也受到了有关隐私、信息虚假等质疑。面对这样的机遇与隐患,原生广告在未来应该如何发展?
1. 提升内容质量,优化受众体验
面对互联网环境中海量的信息,用户群体在过载的信息中寻找自己最有兴趣的内容成为重要的诉求。对于品牌主而言,在当下的营销中要找到最有兴趣的用户群体,也需要满足用户信息获取的需求,从而进一步实现营销价值转化。品牌需要关注广告内容本身,将优质的广告内容柔性渗透进各类用户资讯获取场景,潜移默化地完成品牌心智传递,让内容的影响力发挥到最大。
要将原生广告的效果发挥到最大,品牌不能简单粗暴地进行广告植入,而需要提升内容质量,将多元内容通过多种渠道、多种介质、多种形式与用户产生化学反应,从而优化受众体验,真正使内容产生裂变,从优质内容转化为品牌的巨大影响力。
2. 遵守广告法规,法律自律兼具
2015年9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 14 条规定:“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大众传播媒介不得以新闻报道形式变相发布广告。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广告’,与其他非广告信息相区别,不得使消费者产生误解。”
原生广告由于其本身能够完美地融入目标媒介之中,部分受众可能无法区分原生广告和媒介本身的信息内容,这意味着原生广告的性质中是具备欺骗性的,而目前传统广告监管框架很难判别出原生广告是否具有虚假宣传的性质。原生广告在未来的发展中需要严格遵守广告法规,明确广告标识,避免传播虚假广告信息。国家法律也应该进一步完善,对于原生广告这一广告形式有更加规范明确的法律规定。
3. 界定责任权限,保护用户隐私
用户的隐私问题一直是网络环境下的重要安全隐患,而原生广告等具有个性化推荐效果的广告离不开用户数据的分析,这过程使得用户隐私存在泄露的风险。从目前的法律规制来看,用户已有拒绝个性化广告的权利,这部分法律充分保障了用户对个性化广告的选择权和控制权。
在未来,相关平台还需要通过隐私计算技术的探索和演进,更全面地保护多方信息;同时要结合当前相关规定,通过透明化算法原理、机制,尝试提升算法的可解释性。网络平台、广告主、监管机构应该明确界定隐私保护的责任权限,多方协同,使原生广告在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及隐私的前提下,寻求用户体验与产业发展的平衡。
视频号原生广告是微信对于原生广告商业探索进程中的一大迈进,而原生广告本身仍有更多的价值等待平台、品牌去发掘。在未来,原生广告需要兼顾娱乐价值、商业价值,关注内容质量,创新传播形式,遵守广告法规,保护用户隐私,将原生广告的价值发挥到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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