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号:百家号平台服务协议,用户行为规范

2021年6月10日14:33:35 发表评论 1,253
摘要

百家号平台用户行为规范详细介绍~

百家号平台用户行为规范详细介绍~

百家号:百家号平台服务协议,用户行为规范

4.1 概览

4.1.1 本协议所述信息内容是指用户使用本服务过程中所制作、复制、发布、传播的任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百家号帐号头像、名称、用户说明等注册信息及认证资料,或文章、文字、语音、图片、视频、图文、小视频、动态、直播、评论等发送、回复或自动回复消息和相关链接页面,以及其他使用百家号帐号或百家号平台服务所产生的内容,也称“百家号平台信息内容”。

4.1.2 您理解并同意,百家号平台一直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文明健康、规范有序的网络环境,您不得利用百家号帐号或百家号平台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干扰百家号平台正常运营秩序,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侵犯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内容。

4.2 新闻信息规范

4.2.1 如未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您不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新闻信息采编发布、转载等服务。新闻信息,包括有关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社会公共事务的报道、评论,以及有关社会突发事件的报道、评论。

4.2.2 您通过百家号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应向百家号申报具体的新闻信息服务类型,按照服务类型向百家号提交相应许可资质,您仅能在许可的范围内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

4.2.3 您在转载新闻信息时,应当转载中央新闻单位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新闻单位等国家规定范围内的单位发布的新闻信息,注明新闻信息来源、原作者、原标题、编辑真实姓名等,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和新闻信息内容,并保证新闻信息来源可追溯。

4.2.4 您不得违反4.2.1条、4.2.2条、4.2.3条的约定,未经许可或者超出许可范围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不得违反关于转载新闻信息的要求。如违反相应条款,百家号有权视情况采取删除违规信息、暂停帐号使用、终止帐号使用等措施。

4.3 不得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您理解并同意,百家号平台仅为用户提供信息分享、传播及获取的平台,您在此平台的言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专门规章,遵守公共秩序、社会公德和百度平台政策,不得使用百家号平台从事下述任何违法或不正当的活动:

4.3.1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4.3.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4.3.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3.4 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

4.3.5 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

4.3.6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4.3.7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4.3.8 散布谣言,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4.3.9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4.3.10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4.3.11 其他违反中国法律、法规、规章、条例以及任何具有法律效力之规范的。

为了促进互联网内容健康发展,您在百家号平台上的全部行为应符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您须为您帐号下的一切行为负责,包括您使用本服务所发布的所有信息内容;同时,您也有权利和义务对您账号下的跟帖、评论、互动内容进行良好监督,及时删除违法内容。如果您要使用本服务中的其他信息内容,您应自行加以判断,并承担因使用内容而引起的所有风险,包括因对内容的合法性、正确性、完整性或实用性的依赖而产生的风险。

4.4 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百家号平台尊重并保护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著作权、商标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隐私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您保证,在使用本服务时上传的文字、图片、视频、音频、链接等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否则,百家号平台有权拒绝收录您发布的内容,并有权根据平台规则对您的帐号进行相应处理,亦有权在收到权利方或者相关方通知的情况下移除该涉嫌侵权内容。针对第三方提出的全部权利主张,您应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因您的侵权行为导致百度及其关联公司、控制公司遭受损失的,您还应赔偿所有损失。

4.5 信息内容管理性规范

您在百家号平台所发布的内容,同时应遵守百家号平台的内容管理规范。若您违反下述规范中的禁止性规定,百家号平台有权拒绝收录您发布的内容,也有权根据平台管理规则对您的帐号进行处理。

4.5.1 内容述格式禁止性规范

4.5.1.1 标题或正文不符合基本的语言规范,含有错别字、不完整、多字等;

4.5.1.2 标题或正文含特殊符号,出现如:♨、✪、✅ 等火星文或符号,或全部为英文、外文、繁体字;

4.5.1.3 正文出现大段乱码,未分段或无标点,内容不完整或重复;

4.5.1.4 视频不清晰,画面模糊无法辨认主体、严重花屏黑屏白屏、拉伸过于严重、跳帧严重等;视频无声音、音轨不连贯、音频画面不统一等;

4.5.1.5 文章质量较差,内容不通顺,影响阅读等。

4.5.2 标题党禁止性规范

4.5.2.1 标题制造悬念引人好奇,但正文未兑现预期;

4.5.2.2 使用大量或过于夸张的惊叹词;

4.5.2.3 标题断章取义歪曲正文内容,产生较大偏差;

4.5.2.4 内容和标题相关,但主要内容没有完全展开;

4.5.2.5 标题、正文、图片内容不相符,关联度不高。

4.5.3 低俗内容禁止性规范

4.5.3.1 内容中有关于性行为、性器官的直接展示或描述,包括展示形似性器官、性行为的物品;

4.5.3.2 含有性暗示、性挑逗、过分裸露、引人遐想成分的内容;

4.5.3.3 描写违背公序良俗的性观念,如乱伦、强奸、儿童性行为、性变态、虐待等;

4.5.3.4 整体上宣扬淫秽行为、挑动人们性欲,又没有艺术或者科学价值的内容。

4.5.4 恶心血腥内容禁止规范

4.5.4.1 直接展现人类、动物尸体或残肢,血肉模糊等画面;

4.5.4.2 虐待、禁锢他人或自残,虐待动物;

4.5.4.3 描述畸形、病变、非正常状态的生物;

4.5.4.4 其他容易引人不适的画面。

4.5.5 广告内容禁止性规范

4.5.5.1 含有理财、医疗、减肥、美容、收藏、信用卡等相关推广信息的;

4.5.5.2 在信息内容中插入广告联系方式、第三方网址等;

4.5.5.3 商业产品销售、活动推广、公司招聘等;

4.5.5.4 引导关注微信公众号,扫描二维码,图片有推广水印等。

4.5.6 虚假信息禁止性规范

4.5.6.1 未经权威信源验证的夸张言论或者谣言;

4.5.6.2 内容涉嫌封建迷信、故弄玄虚,与科学事实相悖;

4.5.6.3 内容与已发生的事实、常识不符的。

4.5.7 其他禁止性规范

4.5.7.1 旧闻冒充新闻,将已存在于网络的相同或相似内容,伪装成新闻发布;

4.5.7.2 发布未经核实或无法核验的的耸人听闻、猎奇类内容;

4.5.7.3 发布可能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者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

4.5.7.4 使用伪原创工具或相关技术改写他人已经发表的信息内容,在百家号平台发布的。

4.6 平台使用规范

4.6.1 本条所述平台使用是指用户使用本服务所进行的任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注册登录、帐号运营推广以及其他使用百家号帐号或百家号平台服务所进行的行为。

4.6.2 您不得利用百家号帐号或百家号平台服务进行如下行为:

4.6.2.1 提交、发布虚假信息;

4.6.2.2 强制、诱导其他用户关注帐号、点击链接页面或分享信息的;

4.6.2.3 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误导、欺骗他人的;

4.6.2.4 侵害他人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及其他合法权利的;

4.6.2.5 填写和提交帐号注册资料违反本协议规定,以及运营行为与注册或认证信息所公示身份无关的;

4.6.2.6 未能按照百家号平台业务流程注册和使用本服务,违反本服务功能限制或运营策略,或采取任何措施规避前述流程、限制或策略,干扰百家号平台正常运营的;

4.6.2.7 未经百度书面许可利用其他百家号帐号和任何功能,以及第三方运营平台进行推广或互相推广的;

4.6.2.8 未经百度书面许可使用插件、外挂或通过其他第三方工具、运营平台或任何服务接入本服务和相关系统的;

4.6.2.9 利用群控软件等各种样态的技术、工具、软件,模拟用户行为,在百家号平台制造虚假点击、关注、互动等相关平台数据,或从事其他类型的作弊行为,谋取不合法、不合理利益的;

4.6.2.10 制作、发布与以上行为相关的方法、工具,或对此类方法、工具进行运营或传播,无论这些行为是否为商业目的;

4.6.2.11 仿冒、混淆他人帐号昵称、头像、功能介绍或发布内容等,或冒充、利用他人名义的;

4.6.2.12 未经百度书面许可,自行或授权、允许、协助任何第三人对信息内容进行非法获取,用于包括但不限于宣传,增加阅读量、浏览量、粉丝量等商业用途的。“非法获取”是指采用包括但不限于“蜘蛛”(spider)程序、爬虫程序、拟人程序等非真实用户或避开、破坏技术措施等非正常浏览的手段、方式,读取、复制、转存、获得数据和信息内容的行为;

4.6.2.13 未经百度书面许可,与第三方达成任何形式的协议、承诺或确认,在百家号平台发布任何对本服务所提供的任何功能进行排他、排斥、排除、妨碍、阻碍、强制选择等非善意竞争的内容;

4.6.2.14 任何导致或可能导致百度与第三方产生纠纷、争议或诉讼的行为。

4.7 未成年人使用规范

4.7.1 未成年人用户应在监护人指导和获得监护人同意下使用百家号平台服务。您理解为了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权益,百家号平台有权拒绝或限制未成年人用户的部分注册和使用功能。百家号平台重视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保护,未成年用户在填写个人信息时,请加强个人保护意识并谨慎对待。

4.7.2 未成年用户理解如因您违反法律法规、本协议内容,您及您的监护人将依照法律规定承担因此而可能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

4.7.3 为更好的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益,百家号平台提醒用户慎重发布包含未成年人素材的内容,一经发布,即视为用户同意本服务且允许百度依据本协议使用、处理该等与未成年人相关的内容。

4.7.4 未成年人用户特别提示:

4.7.4.1 青少年用户使用本服务应该在其监护人的监督指导下,在合理范围内正确学习使用网络,避免沉迷虚拟的网络空间,养成良好上网习惯。

4.7.4.2 青少年用户必须遵守《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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