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易号媒体开放平台注册协议》,协议的确认和变更

2021年1月22日17:54:06 发表评论 1,404
摘要

在您注册、登录网易号媒体开放平台(以下简称“本平台”或“网易号”)、使用网易号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或“网易号服务”)之前,应当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网易号媒体开放平台注册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之全部条款,尤其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知识产权条款、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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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您注册、登录网易号媒体开放平台(以下简称“本平台”或“网易号”)、使用网易号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或“网易号服务”)之前,应当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网易号媒体开放平台注册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之全部条款,尤其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知识产权条款、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等。上述条款均添加粗体和下划线标识,请您务必重点阅读。您应该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与您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若您不具备与您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应在监护人陪同下阅读本协议,一旦使用本服务,视为您已获得您监护人的同意或指导,在此情况下,您及您的监护人应依照法律规定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如果您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表示异议,或者无法准确理解本协议任何条款,请不要访问和/或使用网易号及本服务。您的注册、登录、访问网易号、使用本服务等行为视为对本协议全部内容的接受,也意味您将接受本协议以及未来针对本协议更新版本的约束,并服从网易号的统一管理。

关于《网易号媒体开放平台注册协议》,协议的确认和变更

一、本协议的确认和变更

1.本协议是您(以下简称“用户”,网易号用户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网易号作者、MCN账号以及网易号未来不定期更换或增加的用户类型)与网易号之间关于注册、登录网易号、使用网易号服务所订立的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2.本协议的内容包括协议正文、网易号已发布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其他声明、规则、公告,包括但不限于《网易号白皮书》等。上述声明、规则、公告等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网易号可能会不定期的更新本协议,用户可在网易号首页【http://mp.163.com/agreement.html 】上查阅本协议的最新版本。新协议一经公布即代替原协议。如用户不接受更新后的协议,应立即停止使用网易号服务。

二、网易号服务内容

网易号是对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但不限于媒体及内容合作伙伴所开放的网络信息存储服务平台提供方。用户注册网易号后可以通过网易号上传发布内容,进行信息的传播等。

网易号以包括但不限于网易新闻、网易公开课等网易产品为内容分发渠道。网易号有权依照其与相关网易产品的共同安排,不时选定、变更或取消某一网易产品作为网易号内容分发渠道。不同用户通过网易号所发布的内容将会在作为网易号内容分发渠道的不同网易产品上得到自动展示。上述“网易产品”是指:网易集团(即甲方及其关联公司)下属各网站(包括但不限于www.163.com;www.youdao.com;www.lofter.com)及移动应用产品。对于上述网易产品,应包括任何网站的子域名网页或平台,以及网易集团不时更换或增加的网站及移动应用产品。

三、账号注册、登录与使用

1.用户在使用本服务前须进行账号注册和/或登录。用户登录账号名称仅为用户的网易邮箱账号。用户须按照网易号要求提供真实、及时、详尽及准确的主体资料,自然人需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身份信息、手机号及注册或更新注册信息时输入的所有信息。法人及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或能证明其主体资格的其他文件及注册或更新注册信息时输入的所有信息(以下统称“主体资料”)。如主体资料有任何变动,用户须及时在网易号上予以更新。

2.用户在注册账号、填写主体资料时须承诺遵守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公共秩序、社会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七条底线,不得在个人资料中出现违法和不良信息,不得冒用、关联机构或社会名人,且用户保证其在注册和使用账号时,特别不得有以下情形:

(1)违反宪法或法律法规规定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3.若用户提供给网易号的主体资料不准确、不真实、含有违法或不良信息的,网易号有权不予注册并保留终止用户使用网易号各项服务的权利。若用户以虚假信息骗取账号注册或账号头像、个人简介等主体资料存在违法和不良信息的,网易号有权采取通知限期改正、暂停使用、注销登记等措施。对于冒用关联机构或社会名人注册账号名称的,网易号有权注销该账号,并向政府主管部门进行报告。

4.网易号用户账号所有权归网易号所有。网易号用户账号仅限于用户本人使用,禁止赠与、借用、租用、转让或售卖。如果网易号发现使用者并非账号初始注册人,有权不经通知收回账号而无需向账号使用人承担法律责任,由此带来的包括并不限于通讯中断、资料等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

5.用户同意并授权,为了更好的为用户提供服务以及确保用户的账户安全,网易号可以根据用户提供的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向全国公民身份号码查询服务中心、电信运营商、金融服务机构等第三方机构发起用户身份真实性、用户手机号码有效性状态等情况的查询。

6.用户同意使用本服务期间,接受网易号提供的商业信息,提供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合法方式。对于上述网易号发送的商业信息,用户有权取消订阅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拒绝推送。

7.用户同意,与注册、登录、使用网易号账号相关的一切数据和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登录和相关的使用统计数字等,归网易号所有;发生争议时,用户同意以网易号的系统数据为准。

8.用户有责任妥善保管网易号账号信息及账号密码的安全,用户需要对网易号账号下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由于账号、密码等信息外借、泄露或者被他人盗用而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用户同意在任何情况下不使用其他用户的账号。用户同意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账号或安全漏洞的情况,有义务立即告知网易号。

四、用户权利义务

1.用户管理

用户独立承担其网易号发布内容的责任。用户对本服务的使用必须遵守所有适用于服务的地方法律、国家法律和国际法律。用户承诺:

(1)用户在网易号上发布信息或者利用本服务时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不得在网易号的网页上或者利用网易号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以下信息:

(a)违反宪法或法律法规规定的;

(b)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c)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d)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e)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f)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g)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h)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i)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j)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k)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用户不得利用网易号从事制作、复制、上传、发布、传播如下内容:

(a)含有任何性或性暗示以及任何其他低俗类信息;

(b)未经网易号允许发布广告;

(c)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商业秘密、隐私权等;

(3)为确保网易号和用户的利益,用户在使用网易号时,不应进行如下行为(该行为是指使用网易号帐户和网易号所进行的任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注册登录、帐号运营、管理及推广以及其他行为):

(a)强制、诱导其他用户关注、点击链接页面或分享信息;

(b)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误导、欺骗他人;

(c)未经网易号书面许可使用插件、外挂或其他第三方工具、服务接入本服务和相关系统;

(d)利用网易号及网易号帐户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e)不得利用非法软件或其他作弊方式进行欺诈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刷订阅数、刷评论数、刷点击量等),也不得利用系统漏洞来获得不正当的非法利益。

(f)其他以任何不合法的方式、为任何不合法的目的、或以任何与本条款不一致的方式使用、干扰本服务。

用户须对自己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若用户违反以上规定,导致第三方向网易号及其关联公司、合作公司提出索赔等要求的,用户同意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罚金、和解费、诉讼仲裁费、合理的律师费支出等,并同意赔偿因此给网易号造成的损害。用户承担赔偿责任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网易号的书面通知向其支付与损失等额的资金等。若用户违反以上规定,网易号有权视严重情况,对违反本协议的用户采取以下单项或多项措施进行处罚:

(1)暂停/终止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务;

(2)删除违规内容;

(3)暂时/永久封禁账号;

2.用户在此免费地、永久性地、不可撤销地在全世界范围内授权网易号及网易产品在推广等活动中(包括但不限于对外宣传、产品介绍等)免费使用其姓名(包括但不限于真实姓名、笔名、网名及任何代表用户身份的文字符号)、肖像(包括但不限于真人肖像及卡通肖像)、商标及标识。

3.网易号尊重知识产权并注重保护用户享有的各项权利。用户同意授予网易号及网易产品在全世界范围内免费地、永久性地、不可撤销地使用和转授权用户通过网易号发布或用户使用网易号服务过程中形成的信息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网易号及网易产品可以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复制、发行、改编、汇编、传播、修改、转授权、摄制、翻译、创建衍生作品、出版、表演、放映等方式使用相关内容。

4.如果任何第三方侵犯了用户上述第四条第2款各项权利,用户同意授权网易号或其指定的代理人代表网易号自身或用户对该第三方提出维权主张(包括但不限于警告、投诉、谈判或诉讼等方式),并且用户同意在网易号认为必要的情况下提供配合共同参与维权。

五、用户隐私制度

尊重用户隐私是网易号的一项基本政策。网易号将按照网易网站上公布的隐私政策(http://corp.163.com/gb/legal.html )收集、存储、使用、披露和保护您的个人信息。请您完整阅读上述隐私权政策,以帮助您更好地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六、知识产权

1.本服务中所涉及的网易号图形、文字或其组成,以及其他网易号标志及产品、服务名称,均为本平台标识。未经本平台事先书面同意,用户不得将本平台标识以任何方式展示、使用或申请注册商标、进行域名注册等,也不得实施向他人明示或暗示有权展示、使用、或其他有权处理本平台标识的行为。用户由于非法使用本平台标识给本平台或他人造成损失的,由用户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 经由网易号传送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及其他内容,受到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或其他法律的保护;未经网易号书面授权许可,用户不得自行或许可第三方进行复制、转载、传播、修改、售卖、衍生其他作品或者从事其他侵犯本平台知识产权的行为。

七、特别声明

1.用户在使用本服务中发布的任何内容、信息等并不反映或代表本平台的观点、立场或政策,本平台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应对本平台上其他用户的内容自行加以判断,并承担因使用该内容而给自己、他人及社会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对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或实用性等的依赖而产生的风险。

2.用户因本平台公告之系统停机维护、升级、调整,第三方原因如电信部门的通讯设备故障、计算机病毒或黑客攻击、技术问题、网络、电脑故障、系统不稳定性、台风、地震、海啸、洪水、停电、战争、恐怖袭击、政府管制及其他各种不可抗力原因而遭受的一切损失,网易号及其合作单位不承担责任;网易号对账号上所有服务将尽力维护其安全性及方便性,但对服务中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户发布的信息)删除或储存失败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技术故障等不可抗事件影响到服务的正常运行的,网易号及其合作单位承诺在第一时间内与相关单位配合,及时处理进行修复,但用户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网易号及其合作单位不承担责任。

3.网易号可能会提供第三方互联网网站或资源链接,除非另有声明外,网易号无法对上述网站或资源链接进行控制,因此由于下载、传播、使用或依赖上述网站或资源所生的损失或损害,网易号不承担任何责任。

4.网易号始终在不断变更和改进服务。网易号可能会变更、增加或删除部分功能,也可能暂停、限制或彻底停止某项或全部服务,网易号做出该等行为不需要事先进行通知。用户同意网易号有权行使上述权利且不需对用户或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八、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且排除一切冲突法规定的适用。

2.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应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九、附则

1.网易号不行使、未能及时行使或者未充分行使本协议或者按照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网易号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2.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且具有约束力,网易号及用户均应尽力使该协议设定的本意得到实现。

3.本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作为解释本协议的依据。

4.如有任何疑问,请发送邮件至客服邮箱:【[email protected]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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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上文章整理自网络,如涉及版权请联系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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